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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運動部 115 年 2 月 11 日運產(四)字第 1150003632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推動運動文化記憶與再現工作,讓台灣原生的運動故事,進行多元產業應用,運動部與文化部共同合作,辦理「雙百萬運動漫畫徵選」,摘述內容如下:
(一)申請資格: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之法人、公私立學校、事業或團體。
(二)申請方式及時間:採線上申請,受理期間為 115 年 1 月 28 日起至 4 月 30 日。
(三)獎勵項目:以「運動」為主題,全新、未曾在我國境內公開發表或出版發行,且使用我國國家語言之漫畫創作,須於 1 年內完成紙本單行本發行( 150 頁以上)或數位平臺連載(翻頁漫畫 150 頁以上;... 觀看完整文章